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浙江师范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9-82282245,0579-82282335

官方网址:http://www.zjnu.edu.cn/ http://zs.zjn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1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32 收藏
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45 浙江省代码:0004 三、校 址: 校 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城区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六)专业录取规则: 1. 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内蒙古除外)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翻译专业不低于12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低于110分,日语专业不低于10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不低于60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金融学专业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3. 初阳学院英语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37分或理科重点线52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3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文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33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理科试验班: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理科重点线43分且英语单科成绩达120分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4.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23分或理科重点线35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初阳学院文科、理科、英语试验班除外),新生入学后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还可任选专业。 5.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16分或理科重点线27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初阳学院文科、理科、英语试验班及填报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含单科)的专业志愿除外)。 6.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文科重点线10分或理科重点线18分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初阳学院英语、文科、理科试验班除外)且均为有效志愿的考生〕。 7.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对于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的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相对应的专业,可优先录取。 8. 学校在浙江省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征求志愿高分考生,具体计划数和录取条件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9.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二批前2500名(含)或理科二批前75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居浙江省理科二批前12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 10. 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广西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 江 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5%+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25%〔江苏省的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11.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2. 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有艺术或体育特长、英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1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14.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排名均为重点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15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8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九、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中外合作培养本科专业学费按照2013年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十、学校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 编:321004 2.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 真:0579-82282335 4.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