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中路(老校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南段(新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学院对进档考生专业分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其中安徽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4、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六、 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院录取的新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奖助政策:
1、安徽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农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教育局办理);外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院内奖学金。学院将根据规定的比例、程序等进行评选。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院内无息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缓解经济压力。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11983、2311963
学校邮编:243002
电子信箱:shshf@ahut.edu.cn
招生网址:http://icczs.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