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 办学地址: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五、 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1、考生录取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将根据考生所在地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按招生计划100%~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在安徽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为100%。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2、专业确定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省统考。
*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六、 颁发证书: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 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5-2311983 (招生办公室)
学校邮编:243002
电子信箱:agdgszs@ahut.edu.cn
招生网址:http://icczs.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