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波大学浙江省招生政策
一、面向浙江省生源设立新生奖学金:普通类高考总分超过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被录取,且名列我校前20名(若有分数并列,以位次号确定),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二、浙江省考生,高出省一段线45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并被录取,按照专业类录取的考生,大类分流确保专业。
三、阳明创新班直接纳入省内统招。阳明创新班(人文)、阳明创新班(理工)的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四、 “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
五、学校继续优化招生专业类和专业,充分考虑不同考生的需求。对于专业意向明确的考生,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专业;对于希望通过大学学习进而选择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专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