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校今年录取的具体方式如何?
答:录取的具体方式如下: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