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部委码:13291)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举办的独立学院。学校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革命圣地南湖之畔——浙江省嘉兴市。
学院现有校园面积400余亩,校园环境优雅。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300余人,专任教师近4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20余人。学院现有3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7大学科门类。
学院拥有具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和学生公寓,构建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以及语言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近90万册。学院依托母体、资源共享,坚持“上水平,创特色”的办学理念,以提高教学质量和突出能力培养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办学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三、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后颁发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士学位。
四、招生计划
2009年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云南、辽宁、黑龙江、宁夏、北京、陕西、甘肃、新疆、贵州、河北、上海、四川、福建等20个省(自治区)计划招收本科生20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
(一)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二)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部分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2、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95分(含)以上。
(五)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类)志愿与第一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类)志愿与第二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类)志愿与第三专业(类)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
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者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六)除英语、日语、临床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
1、分类:
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专业。
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电气信息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
土建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
轻工纺织食品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
法学类——包含: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2、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
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分流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院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浙江考生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且高考成绩高
出浙江省同批次本科控制分数线4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类)志愿中。
(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临床医学专业为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类)为15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注: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且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
七、其它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和 248813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四)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