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入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
感谢您对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0人。报名时间为3月1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共有5110人提交报考申请,其中475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79人、化学工程与工艺1459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377人、土木工程366人、工业设计414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30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431人)已提交已上传材料,按章程规定进入书面评审环节。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和“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考生高中学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共630人通过书面评审,获得参加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书面评审入围情况如下(含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具体考生名单见附件: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最后一名同分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10 |
88 |
12 |
7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0 |
84 |
19 |
8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0 |
94 |
15 |
87 |
土木工程 |
8 |
74 |
11 |
81 |
工业设计 |
8 |
75 |
15 |
81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
12 |
112 |
21 |
77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2 |
103 |
10 |
79 |
总计 |
70 |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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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6:00,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8229100;电子邮箱:zsb@nbt.edu.cn。纪检监督电话:0574-88229097。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为保障系统稳定,系统正常开放时间为每日的7:00-23:00),请入围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在线”的相关通知。
温馨提醒:请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做好缴费工作,相关缴费操作事项详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网络平台缴费操作须知”。收费标准为140元/人。因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和财务缴费系统没有实现数据实时对接,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会推迟1-2天完成缴费信息更新,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或家长请耐心等待,不要重复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考费概不退还。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欢迎未能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继续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报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