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城市学院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学历颁发
德、体合格,在学院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学院最低毕业学分要求,由学院颁发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
(二) 招生批次
浙江省各专业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在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其余省份招生专业按照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三)奖学金制度
学院设立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道德风尚优秀奖学金、优秀团队奖以及奖金额为10000元的“新生精英奖学金”。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学生获奖面达40%多。
(四)收费标准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定备案。学年开始时,学费按艺术设计专业、临床医学专业20000元/生?年,建筑学专业17000元/生?年,一般普通专业16000元/生?年,国际合作项目专业23000-26000元/生?年(不同项目收费略有不同)的标准预收,每学年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五)报考须知
1.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经济管理类”、 “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英语”专业、“国际商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澳双联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100分)以上,“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60分)以上,其余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应用统计与计算科学类 (按大类招生,一年后分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两个专业) ”原则上要求90分(含90分)以上,其余理工科专业原则上要求70分(含70分)以上。
2.护理学专业不招无志愿男生,考虑就业情况身高低于156厘米的考生慎选该专业。
3.“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中新合作班)”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低于学院首轮投档线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4.艺术类专业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50% + 专业成绩×7.5×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5.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到第二专业志愿按1-3分级差录取,其余志愿按分数优先录取。(江苏省考生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6.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当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加分考生,在专业录取过程中,按原始分计算。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08年浙江省三本录取情况
批次 | 城市学院三批最低投档分 | 浙江省第二批次分数线 | 浙江省第三批次分数线 |
理科 | 505 | 504 | 442 |
文科 | 516 | 516 | 468 |
特别提示:
学院将于考生填报志愿期间(6月27日、7月中旬)举行“校园开放日暨2009年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详细时间与地点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参加。同时学院开设了网络咨询平台,并将派招生宣传老师赴各地咨询,更多信息请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