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超常规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十年创百强跨越发展。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校园占地1000余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设有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等12个学院和浙大城市学院怀卡托大学联合学院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今年新增考古学、城乡规划、智能制造工程、德语4个专业,共有29个普通类本科专业(类)和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类招生,涵盖经、法、文、历史、理、工、医、管、艺术等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1100余名,与浙江大学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90余名。
建有一支由院士领衔,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计有教职员工1000余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者比例近50%。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扎根杭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为方针,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办学活力,建成一所传承浙江大学百年“求是”文脉、厚植杭州城市底蕴和创新精神,与杭州城市深度融合,特色鲜明、质量优秀、充满活力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百强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办学成效
学科专业。学校拥有3个省一流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以及市级重点学科和平台近40个;拥有1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以及市级重点专业(群)近20个;拥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实验室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十三五”期间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8项。近五年科研经费总量超过4.4亿元。
创新平台。学校面向国家战略和地方重大发展需求,积极推进科教创新综合体建设,设有院士、高层次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领衔的城市大脑研究院、幸福城市研究院、脑与认知研究院(段树民院士领衔)、未来城市研究院(魏敦山院士领衔)、智慧交通运输工程研究中心(白傑院士领衔)、先进材料增材制造技术创新中心(汤慧萍教授领衔)、文明与传播研究院(俞虹、敬一丹领衔)、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超算中心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55个,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广阔平台。
国际化教育。学校坚持走开放办学之路,积极推进国际化教育。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与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近70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活动;与美国罗马琳达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共建国际健康科学中心,开办口腔卫生、呼吸治疗特色班,培养新型国际化健康科学专业人才。优质的国际教育资源和浓厚的国际化校园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平均海外深造率达到10%,其中QS百强大学平均录取率超过60%。
创新创业。学校精心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着力构建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近三年立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8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54项;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1692项,其中国际级和国家级奖项326项;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136项,发表论文251篇。
实践平台。学校全面推进产教协同育人,与政府机关、高层级企事业单位联合培育人才。现有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个、市级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和技能名师工作室8个,获省部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0个。与中科曙光、中科院计算所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共建现代产业学院,与谷歌、英伟达、华为、新华三、中科曙光、大华、安恒等名企全面合作,打造多个创客空间,建设了53个高水平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
升学就业。毕业生就业质量优良。每年有约20%的毕业生考取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研究生,以及进入美、英、法、澳、加等国外著名高校攻读硕士学位,其中不乏被牛津大学、伦敦国王学院、南洋理工大学、爱丁堡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等世界名校录取的学生。2022届毕业生升学深造率近25%,其中国内升学率为14%,海外深造率为11%。建校2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五万余名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毕业生,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特色班
学校构建以“产教融合、学科交叉、中外合作”为特色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机制,开设各类特色班、实验班、产业班十余个,为学生提供拓展创新能力、提升发展空间、紧贴产业前沿的机会。求是雏鹰班、财务管理实验班(CMA)、城市数字治理实验班面向新生招生;学生进校后可根据自己兴趣或专业选择城市数字治理创新班、智能软件与先进计算产业班、网络空间安全产业班、智慧系统与先进控制产业班、纳米级集成电路设计与工艺产业班、呼吸治疗特色班、口腔卫生特色班、数字贸易特色班、数字文旅特色班、低碳管理特色班、创新实验班(微电子)、考古学特色班、书法特色班、学术英语特色班等。
求是雏鹰班。为传承浙江大学百年“求是”文脉,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战略,学校设立“求是雏鹰班”,下设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和艺术实验班。
(一)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在商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人文学院和法学院各专业新生中确定约160名文科实验班候选人;在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工程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各专业和医学院药学专业新生中确定约160名理科实验班候选人;在艺术类专业新生中确定约40名艺术实验班候选人。
(二)有意愿的候选人按照相关要求自愿报名。
(三)学校组织综合测试,择优录取,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录取人数均不超过80人;艺术实验班不超过20人。
(四)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第一段前30000名的新生或列其他所在省份文理科前2%的新生可直接进入求是雏鹰班,名额单列。
求是雏鹰班培养模式:
一年级文、理科实验班通识课程单独开设教学班,由浙江大学和本校优秀教师授课并单独配备班主任。
二年级配备由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等高水平师资担任的学术导师。
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赴浙江大学等国内外一流高校相关专业进行访问学习。首届求是雏鹰班72名学生将于2022年秋学期赴浙江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
经学生本人申请,文、理科实验班学生可转入全校范围内的任意专业学习(不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实验班学生可在艺术设计类专业内互转。
资助政策
一、浙江省优秀贫困生专项资助计划
被学校正式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的省内普通类本科贫困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注册专业获得大学本科四年(临床医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资助。
二、省外对口帮扶专项计划
被学校正式录取,生源地为杭州市或浙江大学对口帮扶的四川省甘孜州的12个县和广元市的6个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云南省景东县,且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的新生,按注册专业获得大学本科四年(临床医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为五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资助。上述学生中符合贫困生条件的还可获得5000元/人·年的资助。
贫困生条件: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是经学校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
除上述资助帮扶政策外,学校搭建校内实践育人平台,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困难补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入学指南
学费
学校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
金融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国际商务)、旅游管理、英语、日语、德语、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行政管理、统计学、考古学专业学费4800元/生·年,法学、人工智能、自动化、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护理学、药学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临床医学专业学费6300元/生·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0300元/生·年。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学费58000元/生·年,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63000元/生·年。
每学年初,各专业学费按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进行预收;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住宿费
学生公寓住宿费:1600元/生·年。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且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或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须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或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学校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艺术类专业招生,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或简章的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学校开设招生热线(0571-88018551)、QQ群咨询(587496645)、网络咨询等平台,并安排招生宣传组赴各地开展咨询服务,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垂询。更多信息请及时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u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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