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新疆财经大学是国家教育部2005年批准的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在自治区大学生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竞技运动水平,根据教育部新招委[2012](4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校在2012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招生项目:女子篮球、田径。
招生计划:按当年自治区招委会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比例执行。
招生范围:全国范围。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区)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获得田径、篮球项目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三.报名、测试相关事宜
(一)测试机构及职责
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计划,组成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测试标准和选拔程序,组织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确定招收对象,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本人,再予以上报公示。
(二)报名、测试
1.组织方式:我校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专项测试。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7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新疆财经大学体育教学研究部办公室(校田径运动场主席台处)
4.测试时间、地点:
女子篮球项目:2012年4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新疆财经大学篮球馆进行。
田径项目:2012年4月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新疆财经大学田径场、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体育中心田径场(新市区)进行(按天气情况二选一)。
四.体育专项测试内容、标准
(一)田径项目
1.测试项目:参加田径项目测试的考生,每生限报一个主项。(由于场地的问题,标枪、400米栏、铁饼项目无法测试,请以上专项的考生另外选报测试项目)
2.评分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等级运动员测试成绩标准执行。
(二)篮球项目
1.测试项目:参加篮球项目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助跑摸高(单、双脚)、一分钟自投自抢三分球、多种变向运球上篮、自选项目、实战能力五个项目的测试。
2.评分项目: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测试标准进行篮球综合技术测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录取
我校根据计划招生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报考志愿、专业志愿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及录取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我校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新疆财经大学的考生;
(二)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在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人数30%的前提下,且文化成绩达到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我校将予以录取。
(四)未经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考生须知
(一)报名须知
考生须携带提前下载、且如实填写完毕的《新疆财经大学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当时参加运动会秩序册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考生学校的推荐信;1寸近照3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的报名材料留存我校建档,按招生程序逐次退还,请留好备份。
(二)测试须知
考生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必要的运动器材;考生及陪同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外地学生乘坐火车来乌鲁木齐,可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乘BRT1号线到财经学院下车即可。
(三)查询须知
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在“新疆财经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xjufe.edu.cn)上进行公示,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自治区招办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公示。通过三级公示者为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预备人选。
八.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体育专项测试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并由现场裁判员、记分员及考生三方对测试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全程监控录像。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进行公示。
(四)我校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校纪检监查室联系电话:0991-7842205。
九.其它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运动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本办法由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新疆财经大学体育部电话:0991-7842153、7842156联系人:孙丽珍新疆财经大学学生工作处电话:0991-7804693联系人:赵枫
新疆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xjufe.edu.cn
通信地址:新疆财经大学体育部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联系人:孙丽珍邮编:8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