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稳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
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单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等3种类型。
二、报名条件
须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高考报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退役军人单招。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3.报名时已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单招。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取得我区2014年以来(含2014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科目合格成绩;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招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历满足下列之一的:
(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1.5年制毕业生在2025年9月30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
(2)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
(3)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如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和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对口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属于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
注意: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相关文件精神,2026年起,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再允许参加高职对口考试;2027年起,高中起点中职1.5年制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招收的高中起点毕业生)中的外来人员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执行。
三、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可申请参加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工作,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的审批为准。
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三类招生总和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60%。各院校须于2025年1月6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区外院校和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招生院校名单于2025年2月底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四、招生简章
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学校概况(不超过300字)、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公办或民办)、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习形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其他须知等。各院校须于2025年1月1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我院汇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院校自行公布。
五、考生报考参加测试
符合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向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以下简称院校联盟)报名参加测试,具体详见院校联盟发布的报考通知。
高职对口招生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可向院校联盟提出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申请,如通过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职业技能成绩按满分计,但为便于排序投档须参加院校联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一)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选拔赛获金奖的;
(二)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优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或参加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
(三)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含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及以上的,或参加广西赛区选拔赛获金奖且在项目团队中排名前5的。
六、院校联盟组织测试
测试工作由院校联盟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院校联盟组织的退役军人单招、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院校联盟测试成绩作为我区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依据,没有测试成绩的,一律不得参加录取。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5年3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由院校联盟公布。
(二)测试成绩。
测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组成,满分60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原则上占比不低于50%。
退役军人单招:免文化素质测试,考生只需参加院校联盟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作为录取依据。
高职单招: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我区2014年以来(含2014年)的学考成绩,考生只需参加院校联盟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对口招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参照实施)三门学考科目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均应合格,不合格的应参加我区2024年12月学考相应科目补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取消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录取时使用学考成绩原始分。2014年以来通过补考取得学考合格成绩的,录取时均以我区2024年12月学考划定的合格线为分数。外省转学到我区的考生,其在外省取得学考合格成绩且成绩转入我区的,录取时均以我区2024年12月学考划定的合格线为分数。外省转学到我区的考生也可选择参加我区2024年12月学考,成绩合格的以原始分进行录取;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高职单招。
(三)测试命题。
院校联盟要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命题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命题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25年2月底前报我院审查备案;要落实回避制度原则,严格遴选命(审)题教师,加强命(审)题教师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与所有参与命题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加强试题审核审查,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问题,试题应当符合考试目标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和没有考查意义的题目。高职单招的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应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实际,对口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应充分考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业实际。院校联盟须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试卷(一式三份)报我院备案。
(四)公布考生成绩。
院校联盟应制定统一的加分规则,并在填报志愿前将测试成绩和审核公示后的加分分值及时告知考生,公布成绩时,要公布各招生类型成绩(含加分)的一分一档表、一位一档表。区内各招生院校须及时向考生公布本校2024年各招生类型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五)成绩备案及划线。
院校联盟应在2025年4月7日前统一将参加测试的考生成绩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的数据备案系统备案,备案的考生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为整数。备案信息标准见《2025年高职单招和退役军人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2025年高职对口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2)。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各类型招生计划数,按比例划定各类型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七、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填报时间。
2025年4月11日10:00至13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设置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和高职对口招生批三个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可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
八、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23日。我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批投档录取。
(二)投档规则。
我院将填报有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批院校专业组志愿且成绩达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 1:1 比例分批次向招生院校投档,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我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等,按照考生成绩(测试成绩+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学校同位次的考生全部投出,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原则决定。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我院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录取结果查询。
2025年4月24日10:00起,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查询栏目或者登录2025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九、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我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2025年4月24日10:00至25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我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批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我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最多可填报20个专业,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仍实行平行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2025年4月25日至27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十、录取公示
录取结束后,各院校须于2025年4月28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底。
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专科层次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招生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等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命题管理和考务管理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平稳有序、公平公正。未经我院批准,招生院校不得对招生专业增加面试或加试要求。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色、就业优势,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好进校宣传的时间和方式,开设必要的招生宣传专栏,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内广播和网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明纪律要求。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和因工作不到位引发负面舆情的院校,将报自治区教育厅暂停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缩减其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我院作后续处理。
(四)其他。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此文转发到辖区内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附件:1.2025年退役军人单招和高职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
2.2025年高职对口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