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制定2016年注册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适用于我院2016年注册入学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具有参加2016年辽宁普通高校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4、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册入学计划为150人。若注册入学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可转入我院单独招生或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备注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高中毕业生 | |
560503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3 | 中职毕业生 | |
560304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中职毕业生 | |
56010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中职毕业生 |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中职毕业生 | |
600301 | 航海技术 | 3 | 中职毕业生 | 身体条件要求见本方案七、7体检要求。 |
合计:150 |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 4月11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注册入学专页,仔细阅读注册入学报名注意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
我院在报名期间设立注册入学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楼一楼106房间办理报名手续,或到学院在各地设立的招生报名处报名。
四、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信息报辽宁省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7日早8:00-12:00
六、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4月17日13:30——16:00
(二)面试地点: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三) 面试科目及形式:
面试工作在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通过面试完成相关考核。
2、面试由学院依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四) 成绩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原则)
(一)录取时间:学院将于4月21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二)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办的要求,实行由辽宁省教育招生办监督,学院负责,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优先录取:
1、艺术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2)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体育特长生:高中、中职阶段。1)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2)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学科竞赛:高中、中职阶段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
4、技术创造: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院专家认定)。
5、思想品质方面:在高中、中职阶段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有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所在学校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级及其以上等级;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到B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
7、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选择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考生须于4月11日前将体检报告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专业录取。
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身高在1.65米(含1.65米)以上,无平足、口吃、红绿色盲(弱)。视力:①远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②近视力: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
(3)特别提示:
航海技术专业因专业特点,仅限男生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在4月11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其中(1)—(6)项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录取。
八、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生信息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二)考生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16年4月22日
(三)预录取名单公示:预录取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九、录取备案时间
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9日
九、报名网址
www.dlemc.edu.cn
十、其它相关补充事项
(一)已被我院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统一组织的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报到和审查
1、新生入学后,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进行新生资格审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辽宁省招生办,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3、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三)组织保证
1、学院成立注册入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注册入学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入学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4、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
邮政编码:116110
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0
传真电话:0411—39952599
联系人:万新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