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 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4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3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904.3万元,图书45.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比例为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我校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本科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只开设公共英语课。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经济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经济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四年 | 体育(文/理)兼招 | 教育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理工类 | 理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2 | 机械类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802T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13 | 化工与制药类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083001 | 生物工程 | 四年 | 理工类 | 工学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工学 |
1202 | 工商管理类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管理学 |
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各学科类含如下专业:
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汽车服务工程
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资产评估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毕业证书,加盖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印章。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等。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对于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在本校同批次已录取新生中进行重新招生。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2015年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办法: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5+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7. 网 址: www.syuctky.edu.cn
联系电话:024-31679767 、31679797
沈阳化工大学科亚学院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