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200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简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长春市奢岭长春文化产业开发区,分校区位于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
学院下设艺术分院、旅游管理系、外国语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科学部等,其中包括:艺术设计、雕塑、动画、景观建筑设计、旅游管理、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通信工程等15个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0多人,其中教授37人、副教授79人。
学院坚持以“良好的修养+扎实的理论+熟练的技能+丰富的实践=市场的需求”——高素质、强能力、广适应的职业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为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率年均在90%以上。我院将继续源源不断的为全国各地经济建设输送优秀人才。
艺术分院简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艺术分院现有,教师66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5人、硕士研究生学历32人,院长陈曦光教授是一位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美术教育家和知名画家,曾任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体、卫、艺术教育学科组成员。各专业负责人均来自著名高校。分院下设艺术设计、动画、景观建筑设计和雕塑四个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分四个专业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设计。学院坚持学、研、产一体化的办学宗旨,把课堂教学同社会展览、赛事和项目紧密结合,培养具有较高审美能力、创意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适应社会就业岗位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例如:艺术设计专业承接了由华漫互动娱乐有限公司投资、台湾著名漫画家敖幼祥原创、韩国著名动画家吴兴善导演的系列动画片《乌龙院》的中期制作。为了保证实践教学,设有多媒体教室、数码动画实验室、二维动画实验室、摄影摄像实验室、多个专业工作室,设备设施先进,充分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一、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国标代码:13623
办学地址:长春市奢岭长春文化产业开发区(主校区)邮编:130607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1595号(艺术分院)邮编:13012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历层次:本科
招收语种:不限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专业:1、雕塑专业
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平面艺术设计方向、建筑艺术设计方向、新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3、动画专业(待批)
学费标准:15000元/年
考试科目:素 描(3个小时)
色 彩(3个小时)
二、招生省份、人数
艺术类在全国拟招生1000人。(待批)
山东:150人,内蒙:300人,吉林:120人,辽宁:130人,浙江:90人,河北:50人,江西:35人,黑龙江:90人,河南:35人。
三、专业加试报考条件及办法
1、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所在省《2008年高考艺术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到各报名点报名并索取招生简章。
3、江西,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吉林,浙江,山东等没有单独组织艺术加试的省份我院承认该省联考成绩。
四、专业考试报名及加试时间、地点
省 份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拟招人数
内蒙古
呼市(内师大美术学院)
09年1月10、11日
09年1月12日
300人
通辽(内蒙古民族大学)
09年1月9日—11日
09年1月12日
包头(待定)
待定
待定
五、录取原则:
1、通过我院单独组织的艺术加试者,我院将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组织统考的省份,我院承认该省联考成绩。
3、只有生源不足情况下,我院承认其他院校艺术类加试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考生必须出具所得其它艺术类加试合格证复印件及申请录取书。
4、数学成绩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总分,英语、数学分数没有限制要求。
5、新生入学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自行选择其专业和专业方向。
招生咨询电话:0431—89811555、89811666、89811777、89811888。
传真:0431—898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