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传媒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概况】
天津传媒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以培养传媒与艺术专业人才为主要办学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天津传媒学院,学校标识码4112013659。
学校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盘山脚下,地处京津冀一小时生活圈。目前校园占地面积500亩,现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秉持“修德、养慧、精艺、至善”的校训,主动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传媒与艺术专业人才。
学校下设七院二部:影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戏剧学院、视觉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文化与管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目前已构建了以影视传媒类专业为主体、艺术学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传媒与艺术“一体两翼”互为支撑的格局;开设了 20个本科专业,覆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4个学科门类,年招生人数2000人以上。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天津传媒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天津传媒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80多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约35%;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者超过60%。学校启动“盘山学者”学科专业带头人引进项目,特聘国内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校执教。目前已有25位专家学者签约受聘,他们分布在全校七院二部,覆盖了学校的大部分专业。
学校建成了“广播影视艺术综合实验区”“舞台艺术综合实验区”“视觉艺术综合实验区”三大实践教学平台,包括广播直播室、影视配音室,电视虚拟演播厅,电视导播室和导播车系统、电影电视审看厅等多个数字化广播影视传媒实验室,以及艺术语言实验室、综艺排练厅、新闻演播室、纪录片工作室、Apple工作站、室内剧摄影棚、音乐录音棚、影视节目后期编辑室;大型舞台合成剧场、中小型音乐剧场、黑匣子实验剧场、280间标准琴房、MIDI工作室、电钢琴工作室;三维动画工作室、二维手绘实验室、定格动画实验室、数字媒体工作室、漫画制作实验室、插画工作室等实践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一流的专业实践场所与设备,满足了传媒与艺术类各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
学校与众多媒体和影视机构、文化产业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拍摄了56部影视剧和微电影,参加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大型原创音乐剧《天地运河情》排演,承接了《天下盘山》大型山水实景演出、《文成公主》《红男绿女》等国家级大型歌舞剧演出。
学校以教育观念创新为先导,以应用型、复合型、原创型人才培养为特色,学生在全国和天津市各类大赛和展演中获奖110余项,还在加拿大、美国等国际比赛和作品评奖中荣获多项金奖。
学校坚持艺术教育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国际接轨、与时代接轨的办学思路,开放式办学,多样化培养,凝练学科方向,培育办学特色,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力、特色突出的高等艺术学校。
【2021拟招本科专业一览表】
【2021艺术类专业考试内容】
【2021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
(1)实行网上报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当地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或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未实行网上报名的地区,由我院负责协调组织,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
(2)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或成绩统计有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费:200元/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导致缺考或错过考试时间,报名费不予退还。
(4)校考各专业均一试完成。
2、注意事项:
(1)我院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校考考点与考试形式。如受疫情影响,将调整校考考试形式为线上考试,请考生以我院官方平台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2)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3)我院未组织专业校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生源所在地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统考成绩。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到学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具体校考专业及考试形式以学校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4)我院在省外设点校考的地区考生原则上只能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他考点成绩不予认可。
(5)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在能够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原则上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6)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专业成绩原则上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如有变化,我院将提前发布公告。
(7)安徽省考生须取得统考对应模块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我院校考。
三、专业成绩查询及文化课报名
凡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登录我院官网艺考成绩查询版块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不再单独邮寄校考合格证,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均须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四、政审及体检
考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录取办法
1、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或不分)招生计划数招生。
2、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学前教育专业属于普通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或不分)招生计划数招生。
4、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件为准。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现象的,学校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他
1.我院具体校考安排将以考试公告的形式进行发布,具体以公告为准,请考生关注我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
2.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天津传媒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