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资助项目一览表
时间: 2019-05-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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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职资助项目一览表 | ||||
序号 | 资助项目 | 享受条件 | 最高资助标准(元/人/年) | |
1 | 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五年一贯制第五年),学习成绩优异,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方面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 8000 |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五年一贯制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 5000 | |
3 | 国家助学金 | 全日制在校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阶段学生)中在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 3500 | |
4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参军入伍及退役复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 8000 | |
5 |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 退役后通过高招、单招等招生渠道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生。 | 8000 | |
6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申请。 | 8000 | |
7 | 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 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五年一贯制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 4000 | |
8 | 主副食品价格补贴 | 全日制在校生均可享受。 | 300 | |
9 |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 | 学生因突发事件遭遇经济困难急需资助的全日制在校生。 | 根据临时特殊困难情况而定 | |
10 | 残疾学生资助学费和住宿费 | 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 | 最高免除全额学费及住宿费 | |
11 | 学院奖学金 | 上一学年度成绩优异者。 | 1000 | |
12 | 勤工助学 | 有意愿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 根据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情况而定 | |
13 | 新生学业奖学金 | 1、省外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 高职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浙江省综合改革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所属省份第二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
2、省内普招新生学业奖学金 | ①高职文科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 70分以上(含7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
②高职理科类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超出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50分以上(含50分),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
③高职艺术类(文理)第一批次出档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如其投档分数达到本省份(市、区)本科段划分线,入学缴费注册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 ||||
14 | 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 | 1、报考我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应用外语(缅甸语)、应用外语(马来语)、应用外语(柬埔寨语)、应用外语(老挝语)和应用阿拉伯语】的学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 ||
2、入学注册后一年内从其他专业转入学院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就读的学生,入学注册后学院奖励一年学费。 | ||||
3、上述两项东盟语言专业奖学金发放对象资格由学院招生办按招生相关规定录取,学生到校注册报到后,由教务处进行学籍核查确认无误并公示无异议,报学院领导审批后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学院财务相关规定给予执行。一旦学生转出东盟地区非通用语专业(具体专业同上),则不再有获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