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沈阳药科大学
时间: 2024-06-12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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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部门: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电子邮箱:zs@syphu.edu.cn
联系电话:024-4352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