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公示-沈阳药科大学
一、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我校对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2日16:30结束,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申请专业 |
1 |
21213201490001 |
吴芷昕 |
女 |
北京林业大学 |
药学 |
2 |
21213201490002 |
王小同 |
男 |
蚌埠医学院 |
药学 |
3 |
21213201490003 |
李亦扬 |
男 |
青岛科技大学 |
药学 |
4 |
21213201490004 |
许言放 |
男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药学 |
若考生对以上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工作时段(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致电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024-43520666)实名反映,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方式反馈意见无效。
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线上考核安排
初审合格考生按《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方案》要求参加考核(方案通过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考核时间:6月20日,未按要求参加线上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此次考核不接受缓考和免考申请。
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