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学点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精神,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我校校外教学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了审核,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校等18家校外合作单位为我校校外教学点,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3年2月14日-2月21日
接待部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接待地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2室
联系电话:024-56865036、56863138
校外教学点名单:
1、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校
2、大连开发区源博文化培训学校
3、抚顺市顺城区鑫陆高等教育培训中心
4、阜新矿务局职工大学
5、锦州市三校名师诚宇培训学校
6、葫芦岛名博成人教育中心
7、辽阳市白塔区博蓝成人教育培训学校
8、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9、沈阳万业技工学校
10、葫芦岛现代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1、沈阳市成越教育培训学校
12、沈阳市和平区学硕教育培训中心
13、沈阳市铁西区优学达教育培训中心
14、铁岭市信息工程学校
15、新疆鑫金盾技工学校
16、朝阳市东航育才教育培训学校
17、沈阳军乐学校
18、沈阳志远职业中等学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