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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10-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79 收藏

部门:

为做好2022年年终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5日起停止办理借款、报销业务,2022年11月25日前提交的网报单据如未成功投递,需在2023年重新填报提交。非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科研项目及校办企业的借款和报销业务截止到2022年12月16日。网上报账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及自助投递机同步关闭。

二、往来款项清理

请各部门及时结清尚未冲销的借款款项,借款款项必须在2022年1223日前办理冲销或还款,不得跨年。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报销。已在资产处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手续但未及时报销的,2023年需要重新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登记手续,以确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实相符。

四、预借票据

已经办理预借发票、收据的,请各单位及个人尽快催款,确保款项及时到账并办理收入入账手续。如款项不能在2022年12月23日前到账,需将预借发票、收据交回财务处,2023年开账后重开票据。如款项未到且未按期交回发票、收据,财务处将暂停办理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财会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