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52(国标代码) 1303(江苏代码) 1776(中外合作)
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265号
学院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一、学院简介: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具有45年的办学历史,先后为国家输送了2万多名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院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秉承“职业立身、技术报国”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获得国家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院坐落在盐城高职教育园区,占地近6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是一所数字化、园林式、生态型现代大学校园。学院现有教职员工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达3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达40%,具有“双师素质”的达70%。学院设有纺织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化学工程系、艺术设计系、经贸管理系以及公共教学部,开设专业29个,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
学院建有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纺织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和江苏省生态纺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103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6000万元。馆藏图书80余万册,期刊1000余种。近年来获得省级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优秀教学团队共10个(门),取得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4项,开展省级课题研究8项、厅级课题研究20项,申报专利14项,获授权5项,与企业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科技攻关15项,发表论文1000余篇,主编参编出版著作100余部。
学院招生就业“进口旺、出口畅”,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获得“江苏省招生就业双示范单位”称号。学生综合素质高,在全国、省、市各类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职业资格获得率达90%以上。学院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进行交流与项目合作,借鉴国外先进职教理念和模式。先后被评为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
如今,锐意进取的纺院人正按照“践行科学发展观、创建示范高职院”的目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铸校、人才强校、创新活校、和谐兴校五大方略,为建成规模适度、条件优良、质量上乘、特色鲜明、环境和谐、具有省级示范水平高职学院而奋斗。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 “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2)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中外合作类: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招生的各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
(4)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录取方式:
A、普通类考生,对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B、艺术类考生,对选测科目无要求,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
C、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所录专业,最低录取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奖、贷、助学金情况: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品学兼优的同学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金为每年8000元,励志奖学金每年为5000元,助学金为每年2000元,受奖人数占学生总数的15%以上。学院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50人为一个班计算,每学年奖学金总额达10000元,一等奖每年1200元,受奖人数占班级人数的百分之三十,学院与工商银行签订协议,特困生可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履行手续办理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每年还对特困生实行一定数量的学费减免,对患病和家庭发生意外的同学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我院确定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类学生每学年缴纳学费4140元,艺术类学生每学年缴纳学费6800元。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每学年收取学费13000元。住宿水电费每年1000元,书本代办费等另行收取。
五、其它说明:
1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将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六、学院有关部门电话号码(0515):
院长办公室:88583907 纺织工程系:88588681
招生就业处:88432105 机电工程系:88583938
88583915 化学工程系:88583930
学生工作处:88583913 经贸管理系:88588693
教 务 处:88583916 艺术设计系:88583933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城市解放南路265号 邮编:224005
网址:www.yctei.cn 电子邮箱:ycfyz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