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2-62557072,0512-62557073

官方网址:http://www.ivt.edu.cn/ http://zs.ivt.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1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504 收藏

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邮政编码:215123)

一.学校概况

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IVT),坐落于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国家级开发区——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由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先生亲自提议,1997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学校成功借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办学模式,形成了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深度融合、国际合作交流三大办学特色。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商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人文与国际学院五大学院,办学绩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相继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核方式: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三.招生计划

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总体录取原则: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具体录取方式:

(1)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录取规则

A.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B.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我校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计算规则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计算规则),遵循考生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首选科目为历史)或数学(首选科目为物理)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有服从志愿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录取到院校专业组内相应专业;无服从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3)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分计算规则遵循各省教育考试院计算规则),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省统考专业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成绩。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专业加试要求:

(1)普通高考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2)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校测。

5.本规则未尽之处,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文件精神:

(1)文史类专业:1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

(2)艺术类(美术)专业:20000元/生/年;

(3)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200元/年;

(4)代办费:1200元/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奖助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以助学金为补充手段的国家、企业(社会)和学校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奖助学金种类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额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额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货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每年可在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最高1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5.企业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奖学金,奖额为1000——5000元/年;

6.企业助学金:资助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董事单位及相关合作企业设立助学金,奖额为2000——5000元/年;

7.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并增强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8.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证书颁发办法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2.学历文凭填写内容:

(1)学校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2)证书种类:全日制大专学历文凭

(3)填写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本校某专业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七.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八.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557073,62557077,62557079

咨询手机:18912790608,18912791962,18912791965

传真:0512-62557770

纪委监督电话:0512-62557097

2.招生网址:https://zs.ivt.edu.cn/

3.公共交通到达路线(仅供参考):

(1)乘坐地铁2号线→松涛街站下车(4号口出)→步行150米→换乘公交车121路(松涛街创苑路站)上车(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方向乘4站)→职业技术学院南站下车→步行190米到达学院西校门。

(2)乘坐地铁2号线→金谷路站(1号口出)下车→步行1.3公里到达学院北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