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71-68604025,0871-68753472,0871-68603303

官方网址:http://www.kmvtc.net/ https://www.kmvtc.net/bs/f/index-site14.html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6-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726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93。学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编650302。

第三条 学校是云南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云南省特色高职院校,全国冶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主办单位,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院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

第四条 学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所需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参与和指导学校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展过程进行督导,确保学校“阳光招生”,完成好招生工作任务。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及其重大事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按省发改委审核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1000元—12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其中国家奖学金可获8000元/生.学年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5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奖学金可获6000元/生.学年奖励,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可获4000元/生.学年奖励。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生助学奖励,其中国家助学金为 2500元—3500元/生.学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资助困难家庭优秀学生学习,资助面达在校生10%。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mvtc.net

电子邮件:kungangzhaoban@126.com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68607204 传真:0871-68753472;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推荐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