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化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29万平方米(约合1428.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8.7:1;专任教师92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9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067.8元;图书143.4万册,生均图书70.2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5、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艺术类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无预留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的分配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3.艺术类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3(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5 |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4年 |
文史 |
不提科目要求 |
物理历史 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