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16年三二连读高职专科段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三二连读高职专科段录取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16〕50号
各有关普通高职院校、中职学校:为了做好2016年三二连读转段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转段录取对象为2013年入学的三二连读学生。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三二连读学生,由于病休、留级等特殊原因延后至今年转段录取的,需要出具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同意休学的有关批复,方可同期办理转段录取手续。
二、转段考核工作由学生所在的中职学校负责。考核方式及内容依据中职学校及挂靠高职院校制定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拟录取学生需经挂靠高职院校审核通过。
三、建立拟录取数据库。中职学校需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转段格式建立拟录取学生数据库(具体格式见附件1)。考生号由13位字符组成,如果有不足13位数的,在前面加“13”和“0”补齐差位,10位数的前面加“130”,9位数的前面加“1300”。拟录取数据库中,高职院校招生代码为国标代码,院校名称及代码按规定编写(见附件2)。
拟录取数据库信息要与2013年三二连读高职录取名册中的考生信息(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保持一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接收到的拟录取数据库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比对录检。比对发现的错误信息,通过录取专用邮箱反馈招生院校,招生院校要根据信息提示查明错误原因。如果信息错误属于当年录取基础库信息有误需要更正的,院校需出具书面申请,并携带学生有关资料(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录取名册原件,在转段录取办公现场审核批准后更正(更误说明见附件3)。
中职学校中专层次学生如在就读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在毕业当年可申请转入相关的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学习。申请学生经挂靠高职院校审核同意后单独建立数据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当年省教育厅公布的大赛名单办理转段录取手续。
有转段录取任务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转段学生成绩考核及信息核对工作,特别要防止出现遗漏转段学生的现象,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造成录取遗留问题,将追究相关招生院校及责任人责任。
四、时间安排。招生院校拟录取数据库分两批通过录取专用邮箱上传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mail.bdchina.com,邮箱地址:zzz002@sdzk.cn)。第一批为转段高职国标代码是单数的院校,时间为5月16日—20日;第二批为转段高职国标代码是双数的院校,时间为5月23日—27日。转段录取现场办公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时间段为国标代码为单数的高职院校,时间为6月1日—3日;第二时间段为国标代码为双数的高职院校,时间为6月6日—8日。转段录取现场办公地点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305室。
附件:
1.山东省2016年三二连读专科段录取数据库DBF格式 |
2.山东省2013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三二连读招生挂靠高职院校一览表 |
3.2016年三二连读转段录取考生信息更误登记表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