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 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招收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子女、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的教育机构。妥善解决在鲁外籍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有利于优化我省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更好地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
为促进和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与管理,切实解决好在鲁外籍人士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国发[201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关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在相关法律框架下,《办法》主要明确了资质的申办和审批的条件及程序,日常监管的程序和内容。具体内容包括总则、设立、组织与活动、监督与管理、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一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到第五条),阐述了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定义、办学原则以及省、市两级政府教育部门的职能和责任分工。
第二章 设立(第六条到第十二条),规定了申请举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条件,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所需提供的材料,批准时限,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命名要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性质以及法人登记要求。
第三章 组织与活动(第十三条到第二十条),规定了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在办学地址、招收对象、中外教职工的聘任、课程设置、学费收缴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一条到第二十四条),阐述了教育部门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监管措施,包括教材审查,课程、教材、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教职员工和学生名册备案,年检制度等。
第五章 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到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办学场所变更以及学校名称、层次变更的办理方式。
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到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时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一条),说明了《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限。
三、颁布的意义
一是《办法》的颁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为在鲁外籍人员子女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教育模式,有利于改善我省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办法》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法办学提供了规范性依据。有利于指导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批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办学行为,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