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才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英才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 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 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 主管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
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1年参加高考(微博)的学生
第七条 山东英才学院简介
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院校
山东英才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创建于1998年。学院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济南。学院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0600余人,设有11个二级学院,开设16个本科专业、48个高职专业,涵盖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土木建筑、财经、法律、艺术、农学、医学、文化教育等9大专业门类。
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社会需求,以人才培养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形成了“专业知识+现代技能+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顾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学科定位。学院的发展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0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6年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双拥领导小组授予“山东省双拥工作社会化示范单位”。
基础设施超过本科高校标准
学院占地面积1153亩,共有校本部和北校区两个校区,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33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我院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需要。
学院资产总值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800余万元,教学科研用计算机3400台,语音室15个,多媒体教室131个,计22206座。建有校内实验实训楼4座,内设大型实训中心8个(电子信息、学前教育、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物流管理、建筑施工、商品零售、医学护理),实验实训室100余个,拥有各类实验仪器8344台(套)。另外在海信等单位建立了10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校内外实训实践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图书馆为“两校三馆”,馆藏图书119余万册,中文期刊2000余种。现设6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室、2个电子阅览室(240台微机)和12个大型自习室,有阅览座位8000多个,并设有视听室和学术活动室,可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借书、阅览﹑视听服务。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可直接提供电子信息文献检索。2005年图书馆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学院CNKI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2010年图书馆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先进集体”。
学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静湖、易湖碧波荡漾,森林覆盖率达63%,被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
“国家教学名师”领衔的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众多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学院充分发挥省会人才高地的优势,制定特殊政策,引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教师和副教授以上高职称教师,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78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51人,博士、硕士261人。每个专业都有两名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享受国务院津贴四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占55%。学院聘请了山东大学(微博)、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本科高校350余位省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学院已形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普通本科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如杨文教授被教育部评为 “国家教学名师”,拥有省级、市级优秀教师及一大批优秀教学能手,学前教育教研室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幼儿英语(论坛)教学法”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本科教学团队。
“中国十大杰出母亲”为首的管理队伍
学院实行“名家治校、名师执教”方略。董事长杨文教授是全国妇联执委、省政协常委、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国家教学名师、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幼儿英语教育方面有很高的造诣。院长夏季亭教授兼任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MBA导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院级领导班子高校管理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在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把关定向作用,较好地处理了规模、结构、质量和特色的关系,推动学院健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内部管理实行学院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教学、行政、学生、后勤等管理机构齐全。二级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都是曾任重点本科高校院系负责人的教授、副教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规范。
国家精品课彰显优良的教学质量
我院致力于加强内涵建设,确立了教学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重视专业和课程建设,形成了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经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确定了走应用型本科的发展之路,构建了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三个优势专业群,即以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为龙头的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群;以数控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龙头的先进制造技术类专业群;以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和学前教育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与管理技术类专业群。学院已建成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8门,国家精品课1门,省级优秀教学成果4项。2009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物流人才培养基地”。
名列同类院校前茅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以就业为导向,提出“检验教学质量的标准是就业”的口号,把提高学生的就业质量及学生的就业满意度做为工作的重点。学院实行学院院长、二级学院院长就业负责制,学院设有就业指导处,每个二级学院都配有专管就业的副院长与就业干事。
学院形成重视就业,全面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工作体系,每年有大批著名企业如重汽集团、海尔集团、海信集团、皇明集团、力诺集团来校招聘。学院在校内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中心、创业贷款咨询中心等,为在校生提供学习、培训、锻炼的平台,帮助学生积极投身于创业活动。
学院于2005年被教育部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予“全国学生就业实力十强民办高校”,2005年获教育部中央教育所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就业力示范院校”, 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2011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评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
受到国家、省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表彰的诚信办学
十三年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人才为宗旨,把所有收入都用到办学上,用到英才学子的成长上,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使英才学院成为一所充满爱心的学校。
英才学院对学生充满着爱心,除每年发放近600万元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拨款3000万元设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杨文奖助基金”,2009年拨付204万元发放给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2010年拨款300多万元。学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 “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党建工作经验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全文刊载,在山东省委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在全省召开的招生工作会议上,学院两次代表全省民办高校发言,介绍诚信招生经验。2010年07月21日,《人民日报》第7版《调查与思考》栏目刊发了山东省政协课题组所做的专题《山东英才学院成功办学的实践及启示》。
学院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对学生献爱心,每年学院党委都开展“联五帮一”活动,即每名党员联系5名学生帮助1名经济困难的学生,全体党员先后为学生献爱心10余万元。
优质的生源质量,良好的学风与校园文化
良好的教学质量和社会信誉给我院带来了良好的生源质量,通过几年的内涵建设,特别是2008年升为本科院校后,学院的生源质量有了大幅提高,上线率、录取率、录取分数都在不断提高,体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院办学水平的认可。
高质量的生源和名师执教,形成了学院良好的学风与教风,保证了学生在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中健康成长,在各类大赛中也屡获殊荣。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国家二等奖2项,山东省一等奖8项。荣获“达盛杯”全国电子毕业设计暨创新设计竞赛三等奖2项,“毕昇杯”全国电子创新设计竞赛二等奖2项。学院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荣获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大赛五级一等奖,北京奥运会体育展示和现场表演啦啦操大赛大学生组二等奖、社会组一等奖,在济南市文化艺术节上囊括八项冠军。
学院重视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学生到目前已经有100多项发明被授予国家专利。其中,机械学院学生顾业栋一人就有21项专利发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平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招办关于2011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统考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六条 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收调剂志愿的男生。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我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我院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100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
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88253001
传 真:0531—88257501
学院网址:http://www.ycxy.com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31-882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