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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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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4-24693969

官方网址:http://www.sjzu.edu.cn/ http://111.117.146.136/Portal/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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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59 收藏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普通本科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高职高专升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在辽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阳市南郊街1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为7年;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6年;高职高专升本科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3年;高职专科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2.149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914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7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0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156万元,图书117.33万册。

二、 计划特别说明

英语、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等6个本科专业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个高职专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仅招英语、日语、俄语语种考生。

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园林(景观设计方向)、景观建筑设计、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等5个专业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于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在校内进行专业调整。

三、 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701 建筑学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080701 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 五年 理工 建筑学

080702 城市规划 五年 理工 工学

090401 园林(景观设计方向) 四年 理工 农学

071402 生态学(城市生态规划方向) 四年 理工 理学

080708 景观建筑设计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英语强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71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080901 测绘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2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 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 工学

081207 物流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 工学

071302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3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110106 房地产经营管理 四年 理工 管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 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史 管理学

030101 法学 四年 文史 法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史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50303 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文)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理) 文学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理工  

560201 城镇规划 三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方向) 三年 理工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方向) 三年 理工  

56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三年 理工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理工  

560503 建筑经济管理 三年 理工  

560504 工程监理 三年 理工  

560601 市政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702 物业管理 三年 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理工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三年 文史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文史  

560503 建筑经济管理 三年 文史  

560702 物业管理 三年 文史  

080703 土木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工学

090401 园林(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农学

110104 工程管理(高职高专升本科) 两年 单独考试 管理学

四、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 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免、减、补”等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三是与有关银行落实了为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贫困学生可持相关证明,入学后办理助学贷款;四是学校对家庭条件特殊困难,符合学校减免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学费的减免政策;五是学校对于实施以上措施后在生活上仍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如定餐、阳光卡、学校党员助困基金、雷锋班长基金以及社会人士在校内设立的多种资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与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合作办学,举办建筑学专业“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建筑学专业“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实行4+1.5的培养模式。

(1)该合作办学项目在本校同批次2007级相近专业新生中进行招生;

(2)学生在国内学习四年,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赴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学院(UNITEC)学习手续。学生在该学院自费学习一年半。

(3)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学校在辽宁省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05%调取考生档案,在其他省份按我校招生计划的120%调取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校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4、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考生分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在进入我校录取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电话:024-24693969 88893969

网 址:http://www.sjzu.edu.cn

7、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辽宁省、吉林省考生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辽宁省、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所在省招考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然后持所在省招考办统一签发的《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到我校在该省设定的考点报名,并按时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日程安排:1月底至3月初:外省艺术类术科考试的组织工作;3月:艺术类术科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4月:确定艺术类术科考试合格名单,发放合格证,并向各省报送合格考生名单;7月: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办法:我校将在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辽宁省、吉林省考生为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当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考生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推荐介绍信、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照片2张,需到我校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日程安排:2007年3月16、17两日,考生报名;2007年3月18日,体育专项测试;2007年5月,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异,收到《沈阳建筑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通知单》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2007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且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标,并在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考试中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加试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经我校体育测试成绩优异,确有培养前途,并参加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线60%,我校将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沈阳建筑大学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