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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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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6-2600007,0536-2600087,0536-2600088

官方网址:http://www.sdecu.com/ http://zsw.sdecu.com/web/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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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4-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86 收藏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7  山东省内报考代码:D317)。

第五条  学院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邮编:261011)。

第七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职(专科),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八条  学院简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院地理环境优越。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65%以上,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之隔,就是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汽车站,交通便利。

学院办学思想先进。秉承“一切为了学生成才”的办学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内引外联,虚实结合”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项目化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和“双证书”制度建设,学院现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培训测评站。强化校企合作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财经商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专业特色鲜明。立足行业,服务区域,结合财经商贸类专业特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打造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和较高社会声誉的特色专业,示范带动其它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已拥有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金融管理专业是省教育厅确定的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拥有现代金融服务、会计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会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等6个省级特色专业,审计、市场营销等4个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特色专业,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等9个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精品课程32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精品课程6门,教指委精品课程7门,立项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6门,主持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参与建设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

学院师资队伍的学历、职称、能力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337人,其中省级教学团队5个;4人被评为省部级教学名师;1人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拥有稳固的外籍教师聘用渠道,常年聘请来自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外籍教师10多名。2007年以来,学院教师进一步加强应用和开发研究,共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成果奖226项;承担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重大财经应用研究课题等各类科研项目408项;为行业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188次;公开发表论文2530余篇;编著教材120余部。
   
学院基础设施完善。教学、生活条件优越,可为学生提供理想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7个教学机构拥有独立教学区,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塑胶田径场、人工草皮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及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瑜伽、形体、舞蹈等室内训练场馆,功能齐全的文体活动场馆为学生综合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院建有大型超市、洗浴中心,拥有银行自动柜员机,高标准建设数字化千兆校园网;学生公寓内安装自动淋浴系统和直饮水设备,方便的生活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保障。

学院实训条件完备。建有会计技能实训室、商业银行柜台业务实训室、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厅、建筑模型实训室、财务管理综合实训室、报关报检模拟大厅、模拟导游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110个,拥有校外实训基地 27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其中,现代物流实训基地成为省内一流的冷链物流教学与科研基地。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共建生产性实验实训基地—潍坊丰华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贸学院店已成为潍坊市社区样板店。学院牵头组建山东农村现代经营服务职业教育联盟,成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建设了一批“校中企”,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完善的实训设施,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兼职教师,助力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省市及行业协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

学院境外合作深入。目前,已与英国理启蒙伦敦美国国际大学,爱尔兰莱特肯尼理工学院,韩国明知大学、嘉泉大学、新罗大学、加图立关东大学,日本神户电子专门学校,新加坡东亚管理学院,马来西亚思特雅大学、泰莱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稻江科技暨管理学院、圣约翰科技大学等24所国(境)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校际间交流频繁。学院与韩国加图立关东大学签署了合作办学项目协议,该项目涉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市场营销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上述6个专业的学生在学院顺利毕业,可申请进入加图立关东大学学习,最短可在一年内取得本科学位。截至目前,共有59名学生赴加图立关东大学就读,其中1人已获得国内学位认证并就业,另有1人继续攻读硕士。从2014年起与爱尔兰莱特肯尼理工学院合作开展会计专业联合培养,双方互派教师,共同制定课程考核标准,共享教学资源。
   
学院社会服务多元。目前,已形成了“引领行业,一网联通,培训先导,技术支持,服务三农”的常态化立体化服务体系。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培训基地”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教育(科研)培训基地”,学院联合企业成立团队,开展社会培训、科研攻关,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潍坊市区唯一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职院校考点,一直承担7所高职院校考试组织工作;作为山东省第一、第二届会计核算与信息化应用大赛承办方,制定了山东省会计核算与信息化应用大赛规程和标准,为全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做出了贡献。 

学院资助体系健全。高度重视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代偿、求职补贴、绿色通道入学、企业助学、爱心超市等资助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心学习。

学院成才路径广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创业,同时为学生开辟出国深造、学历提升、参军入伍等广阔的成才发展路径。通过办好院系两级就业市场,实施素质提升和就业创业两个工程,建立就业导师和创业导师两支指导教师队伍,组织模拟演练、项目实战等举措,全面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学院现为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首批潍坊创业大学教学点,拥有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根据就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左右,就业创业各得其所。

 40多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在省内外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党政、实业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普通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教育总评榜最具就业推动力高职院校和最具公信力高职院校、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综合实力前十强高职院校、山东省最具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办学成果先后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多家中央及省级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第九条  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相关报考要求以山东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符合考生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规定的学习能够自理者的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艺术类专业无语种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艺术类专科批,按照山东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有关规定,我院艺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录取。

2.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院负责解释。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2)住宿费严格按山东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奖优助学制度: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及山东省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困难学生可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事关考生终生大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扣押。

第二十七条  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的录取结果,可通过电话、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等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地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网址:山东省教育厅http://www.sdedu.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ecu.com

2.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b.sdecu.com/index.html

3.学院招生电子邮箱:sdjmzsb@126.com

4.招生电话:0536-2600007260008726000772600088

5.招生传真:0536-2600077

6.招生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

7.邮编:2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