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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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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简章(新)

时间: 2019-07-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90 收藏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学院现组织开展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报名条件

(1)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

(2)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

(3)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3.招生形式、类别及专业计划

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 类、C 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A类计划

B类计划

C类计划

会计

 

 

50人

会计专业(校企合作)

20人

 

 

审计

30人

 

 

统计与会计核算

30人

 

 

资产评估与管理

10人

 

 

证券与期货

20人

 

 

农村金融

20人

 

 

投资理财

10人

 

 

农村经营管理

10人

 

45人

连锁经营管理

10人

 

 

社会工作

10人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20人

10人

30人

报关与国际货运

10人

 

 

旅游管理

10人

10人

35人

酒店管理

10人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人

40人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人

 

 

动漫制作技术

20人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人

 

 

合计

280人

30人

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