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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新生参军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

时间: 2020-09-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624 收藏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旨在提高部队兵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入伍的政策扶持力度,这对于即将走进大学校园的新同学是一次服务国家、锻炼自己和实现人生理想的难得机遇。我们特将有关文件、政策及办理手续办理说明如下:

一、应征入伍资格、时间及地点

已经被高校录取的2020级新生均可依法应征入伍,具体应征时间在新生开学前。如应征成功则按规定在当地办理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应征入伍地点在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应征入伍新生在学校报到期间,应由本人或委托家长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合格)、入伍通知书;委托家长办理需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函代为办理,学校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如已参军应征入伍报名尚未正式通知是否成功的新生,请提前与招生办公室联系(0532-81735188)做好预备入伍登记手续,以便后续手续办理。

温馨提示:新生如无法来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也可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入伍征兵办审批盖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于9月20日前使用EMS特快专递邮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如下: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邮编:266404,收件人: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81735188。

三、退役后入学问题

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退役入学时,原报考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学习。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四、有关政策

(一)学费减免

大学新生入伍退役后2年内选择复学的,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享受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额度为每年不超过8000元。学生所学专业学费超过8000元的按照8000元申请减免,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收费申请减免。

(二)相关手续

学生退役后,登录全国征兵网打印《大学生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表》,加盖应征地武装部公章,连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交至学校武装部,申请办理学费资助手续。退役后复学政策;服义务兵优待金标准;退役大学生安置;就业扶持政策;部队待遇,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3号)、国家省市相关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未尽事宜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532-81735087

登记电话:0532-81735188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x点此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