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鲁招考﹝2020﹞47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 号)和省教育厅要求,2020年我省启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
二、招生办法
专项计划录取实施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招生高校及计划安排按照同专业高校推荐考生录取比例上浮10%确定,上浮后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与其他专升本考生同时于6月2日—5日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系统(http://zsb.sdzk.cn)、选择考试地点、选择专业和网上缴费后方可完成报名。具体时间、流程和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36号)执行。
考试地点可选择考生本人就读院校所在市或户籍所在市,就读院校与户籍分属两地的只可选择一地,并执行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外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考生,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市参加考试。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招生专业。各专科专业(类)可报考的本科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中所列《2020年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及高校推荐考生招生计划》为准。报考医学类专业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专科中医骨伤专业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选报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四、生源高校数据报送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名单以省教育厅提供的为准。其中有部分学生需要补充照片、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等信息,生源院校负责这部分考生信息的报送工作。5月2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这部分学生名单提供给各生源院校,生源院校采集考生有关信息后,于5月29日—31日将考生信息通过山东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ygpt.sdzk.cn)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的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科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照片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生源院校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考生正确宣传解释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程序和办法等,使考生应知尽知,并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生源院校要及时准确按要求上报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生源院校对所报送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4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