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预录取相关信息的说明与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预录取工作现已结束,现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的预录取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5日10:00至12日10:00,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按招生计划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1.中职类和普通类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最低录取分 | 备注 |
中职类 | 1230 | 177.75 | 1. 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中职类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70%;普通类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60%。中职类按1230人划线以及普通类按930人划线,均未超过上述录取比例,符合章程规定。 2. 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在划定录取线和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普通类考生则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比较,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中职类考生则依据综合测试分数进行比较,若综合测试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
普通类 | 930 | 272.5 |
2.特长类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数 | 预录取名额 | 最低录取分 | 备注 |
中职类特长生 | 20 | 8 | 6 | 183 | 1. 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在招生计划内,特长类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0%。 2. 根据学校单招章程的规定,因特长生报名人数不足所致的29(40-11=29)个招生计划的缺额,不调剂到其他类别中。 |
普通类特长生 | 20 | 6 | 5 | 232.7 |
3.中职类护理专业和中药学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双上线)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 | 加试的专业成绩最低线 | 最低录取分 | 备注 |
护理 | 240 | 177.75 | 45 | 177.75 | 根据我校单招章程,当最后一个录取名额遇两个及以上分数相同的考生时,分别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考试成绩、数学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对,分值高者被录取。 |
中药学 | 100 | 35 | 179.75 |
二、中职类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的说明
根据我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规定,中职类护理或中药学专业的录取只在第一志愿填报了护理或中药学专业,且参加了《临床护理综合》或《中药学》加试的考生中进行。因上线考生人数不够而产生的计划缺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专业。因进入中职1230名预录取名单中,有56人第一志愿填报了中药学且参加了中药学加试,给予全部预录取;与原来100人的招录计划比较,存在44个招生计划的缺额,调剂到以下各专业中:
专业名称 | 中职类 |
公共卫生管理 | +10 |
口腔医学技术 | +4 |
医学检验技术 | +10 |
医学美容技术 | +5 |
药品生产技术 | +5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5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 |
合计 | 44 |
二、关于招生计划的缺额
在中职类1230人和普通类930人的预录取名单中,有51名考生因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不予录取。依据学校单招章程中关于“因报考生源不足或考生放弃专业调剂产生的招生计划缺额,不替补录取,未完成的录取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中”的规定,我校2019年单招实际录取总人数为2120人,共产生80名的录取计划缺额(特长生缺额29人,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51人),本次不替补录取。至于此后是否补录,以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四、各类别和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1.普通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预录取人数 | 最低分 |
公共卫生管理 | 80 | 273.8 |
康复治疗技术 | 80 | 303.8 |
口腔医学技术 | 60 | 313.8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77 | 272.5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131 | 272.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60 | 293.2 |
药品生产技术 | 60 | 279.5 |
医学美容技术 | 80 | 304.5 |
医学影像技术 | 70 | 305.2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60 | 275 |
中医康复技术 | 60 | 302.8 |
中医养生保健 | 80 | 288.8 |
合计 | 898 | 注:以上不含特长生人数和成绩 |
2.中职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预录取人数 | 最低分 | |
公共卫生管理 | 28 | 178 | |
康复治疗技术 | 120 | 211 | |
口腔医学技术 | 64 | 203.25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40 | 177.75 |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50 | 178.25 |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40 | 196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65 | 184.25 | |
药品生产技术 | 65 | 177.75 | |
药学 | 80 | 231.25 | |
医学检验技术 | 80 | 220 | |
医学美容技术 | 85 | 190.5 | |
中药生产与加工 | 48 | 178.25 | |
中医康复技术 | 100 | 197.75 | |
中医养生保健 | 50 | 178.5 | |
合计 | 915 | 注:以上不含特长生人数和成绩 | |
专业名称 | 预录取人数 | 最低分(总分) | 专业加试最低分 |
护理 | 240 | 177.75 | 45 |
中药 | 56 | 179.75 | 35 |
合计 | 296 | ---- | ---- |
五、关于转专业事宜
从2019年开始,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有转专业的机会和途径。新生入学报到时不能转专业,第一学期结束前(2019年12月底或2020年1月初)学校教务处将下发转专业的通知。特别提醒,单招学生只能在相同类别(中职类或普通类,特长生按中职类或普通类归类)的单招专业中互转;第一志愿未填报护理或中药学专业的考生,不能申请转入护理或中药学专业。同时,提出转专业的同学需符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和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管理规定》如有修改,请以届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六、关于办理放弃录取资格事宜
学校单招章程明确规定,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4月11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南区综合楼106室)办理相关手续(注:4月6日学校放假不予办理)。办理手续后方作为正式放弃本次录取资格对待,考生可以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考生则不能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考试。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招生缺额,本次招生不预补录。
七、关于录取通知书和报到时间事宜
1.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的时间是6月30日左右,请届时注意查收。通知书邮寄地址将采用考生单招报名表中填写的地址,如地址变更应及时电话联系我校招生就业处,如因考生地址错误或不详导致录取通知书收发错误,由考生自行负责。如考生在7月上旬仍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请一定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2.一般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八月底或九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手册中规定时间为准。
八、关于视觉体检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凡是“色弱、色盲”的考生均不能被医学类专业录取。在我校对考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时,凡是体检显示有“色弱、色盲”结论的,均明确告知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不能被本校录取。由于部分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不是高考体检卡,虽然盖有鲜章的体检结论显色觉正常(有可能存在检查不准确,也不排除原本色觉有异常但通过人为因素出具正常报告的情形),学校允许其考试甚至被预录取。但考生体检的最终依据是高考体检卡。如被录取考生的高考体检表在七月份由省考试院寄送给学校复审时发现有色觉异常,依然会取消考生的单招录取资格。因此,还没有进行高考体检的考生尽快完成高考体检或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一个准确的色觉检查,如发现色觉有异常,建议在4月11日前及时来校办理放弃单招录取资格的手续,如此可以不影响六月份的高考和对其他学校与专业的选择。
九、预录取考生名单查询与公示
1.点击我校招生网首页的“新生录取查询”。
2.预录取名单公示(附件2)
十、单招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我校单招工作各环节严格按我校单招章程的规定和各工作方案的流程执行,全程接受上级教育与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处的督察,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十一、监督与咨询电话
1.纪检监督电话:0816-2385109
2.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16-2394744
3.教务处咨询电话:0816-2389644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