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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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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93-2059596,0993-2059569

官方网址:http://www.shzv.edu.cn http://www.shzv.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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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 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时间: 2023-04-0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29 收藏

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 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 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教育部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是一所集职本联办、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唯一一所“定向培养军士生”院校,兵团“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院面向全国12个省市招生,现有高职在册学生13121人。专任教师535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154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57人,“双师型”教师29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兵团教学能手3人,天山英才、兵团英才及师市拔尖人才9人。

学院占地1213亩,设有8个二级分院,开设3个职本联办专业,52个高职专业,有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兵团特色专业2个;建成网络在线课程90门,精品在线课程28门;设有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建有陈学庚院士指导工作站、马光辉大师工作室、杨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兵团思政名师工作室;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69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资格鉴定。

学院坚持内强外联,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先后与区内外30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建成“1+X"省级考试中心3个,承接24个“1+X"证书试点。依托石河子职教联盟,打造产业学院,先后与企业共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和生产性实训基地38个,累计完成人才培养、社会培训和技能鉴定20余万人次。

学院近五年,在全国各类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16个、自治区(兵团)级奖项73个;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金、银、铜奖12个,实现了新疆及兵团职教赛道金奖“零”的突破。在兵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80个奖项。

学院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 为兴疆固边服务”,坚持“修德启智 强能善技 求真创新 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坚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方向,应势而谋、顺势而为,为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兵团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人才资源支撑,在兴疆戍边征程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第一章 总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 2023年我院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我院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简称“直升专”)。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直升专计划500人,其中:普通类450人,单列类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3300

3

10

10



智能焊接技术

3300

3

10

5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300

3

20

15

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300

3

20

15

5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3300

3

10

1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3300

3

10

10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3300

3

10

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300

3

10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300

3

20

15

5


大数据与会计

3000

3

10

10



市场营销

3000

3

10

10



现代物流管理

3000

3

20

15

5


旅游管理

3300

3

20

15

5


学前教育

3300

3

10

10



电子商务

3300

3

10

10



护理

3900

3

50

45

5


应用化工技术

3300

3

10

1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300

3

20

20



环境监测技术

3300

3

20

15

5


食品质量与安全

3300

3

20

15

5


服装设计与工艺

3300

3

10

10



建筑工程技术

3300

3

20

20



工程造价

3300

3

20

15

5


水利工程

3300

3

20

20



市政工程技术

3300

3

10

10



现代农业技术

3300

3

20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300

3

20

20



大数据技术

3300

3

10

10



数字媒体技术

3300

3

10

10



物联网应用技术

7800

3

10

10


与华晟经世校企合作联办专业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7800

3

10

10


与华晟经世校企合作联办专业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3300

3

10

10



工业互联网技术

3300

3

10

10



合计



500

450

50


注:以上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 名

一、招生对象: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报名程序:

1.4月1日- 4月6日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推优工作,负责汇总本校符合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填写《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见附件1)。经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名单,分别在申请人班级及校园内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 4月7日16时前,各中等职业学校将公示期满且符合推优条件的毕业生《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汇总表、印证材料、公示情况等报我院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对本校报名学生的申请条件把关,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所交材料清单:

(1)《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附件1)纸制一份

(2)《学生成绩单》(附件2),电子版和纸制各一份。

(3) 身份证复印件、印证材料,纸制各一份。

(4)《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附件3)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

(5)学生录取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只需要推优学生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将学生信息打√标示出来)。

(6)《公示表》纸制一份。

(1)-(3)是学生个人材料,需按报名学生顺序进行装订。 (4)-(6)是学校汇总材料。各中职院校需在4月7日16时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54962933@qq.com,并将纸质材料统一邮寄或报送到我院。

邮寄地址: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 编:832000

收 件 人:王冰凝 联系电话:15299190608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考试: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平均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面试。

二、查询线上面试考场及时间:4月9日通过学院招生专题网(http://www.shzv.edu.cn/zs或微信公众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上进行查询。

三、线上面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注:考生需提前1天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做好调试。具体线上面试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 命题、组卷、线上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

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直升专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按要求内容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直升专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线上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线上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0分,总分400分。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在校毕业考试文化课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第七章 录 取

一、录取原则:

1.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录取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2.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线上面试成绩高者。

二、优惠政策: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三、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6日-21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直升专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五、相关事项:2023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三校高职考试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三校高职考试。报考直升专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录取考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

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4000元/年、3300元/年、26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学生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毕业生学历及升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我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考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2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本科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本科院校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一章 附 则

一、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直升专学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

二、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直升专招生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三、学院有关2023年直升专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平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传真:0993-2059596

微信公众号: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单招QQ群: 885757781(石职院2023年单招(直升专)群)

址: http://www.shzv.edu.cn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 邮政编码:832000


2023年直升高职(专科)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1日- 4月6日

中职学校组织推优工作,公示

4月7日16时前

各中职学校将报名材料、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上报至我院

4月9日

报名学生上网查询面试考场及时间

4月10日-4月11日

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线上面试)

4月13日-4月15日

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月16日-4月21日

公示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等相关信息

附件:附件1 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xlsx

附件2,成绩表.xlsx

附件3,2023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