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
粤招〔2019〕12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
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现就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
1.完善高考报名政策。一是严格考生报考要求。2020年起,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学生在粤报名参加高考,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往届生须符合毕业学历和户籍迁入时间要求。二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学生报考。对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学生,视同我省户籍考生报考。
2.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一是严格学生户籍审核。联合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省情况,杜绝户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二是严格学生学籍审核。学生学籍系统数据直接对接高考报名系统,通过系统直接比对考生学籍信息。三是严格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进一步压实市县教育局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实际就读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一生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学籍管理负直接责任,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在校不在册”的学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二、大力提升普通高考考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3.大力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一是加强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2020年,全省所有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及考场要全面完成电子监控系统高清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加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出台我省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新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统一按新标准建设,原有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逐步按新标准升级改造。
4.全面提升普通高考考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2020年起,全省各地、各考点须全面实施高考无纸化体检。二是继续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各地市要积极推进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试点工作。2020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推行考生入场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并确保人脸识别设备与省考试指挥中心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对接。三是加强省考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推动包括试卷运送、考务培训、考务指令、考务人员管理、考务通知公告和考试信息上报等高考考务各环节纳入考务综合管理平台,提省高考考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身份识别系统、考点网络和考场信息点建设,实现全省身份识别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考后1小时内实现考生入场信息准确上报。四是加大体育术科统考信息化应用力度,提升术科统考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
5.积极推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结合新师范建设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争取教育部支持省内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试点,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招生章程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管理,推动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优化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进一步优化航海、轮机、护理等国家重点扶持行业及专业的录取批次安排。对有体检、政审、面试要求的政法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军检院校栏中填报志愿,实行梯度志愿。
7.进一步完善单设招生代码管理。2020年起,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招生专业单设招生代码。
8.拓宽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院校毕业生招生通道。一是围绕当前产业发展需要、人才缺口较大的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等领域,在应用型本科高校中遴选部分高校和专业参加试点,适当扩大招生规模。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模式,突出职业技能考核。二是逐步增加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及专业数量,扩大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毕业生升入应用型本科高校学习深造机会。
四、切实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9.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一是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二是省内各高职院校所有专业须安排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对于未安排在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专业,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在夏季高考招生录取。
10.深化中高职贯通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中高职贯通招生办法,继续扩大高职院校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采用“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开展,中职学段独立编班开展教育教学;高职院校按照人才培养要求,在中职学段选定3至5门课程开展过程性考核,强化职业技能要求。完善五年一贯制全省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办法,规范并优化高职院校开设五年一贯制专业设置条件。
五、加快以考试招生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步伐
11.严格高考加分政策适用范围。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政策规定,省招生办与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的工作措施,严格实施区域,严密工作流程,确保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粤招〔2015〕6号文件执行并落到实处。
12.增加我省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和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精神,2020年,继续扩大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数量和招生规模,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填报志愿,单独划线,实行平行志愿,与本科批次普通文理类同步录取。
13.加大“高考移民”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高考报名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查处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及“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等“高考移民”行为。继续在全省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开通专项治理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管理,对查实的违规报考将严肃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各项改革的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市、县(市、区)招委会要加强对2020年普通高考单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教育局、考试招生部门、高中学校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大对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