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共270人。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二)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2.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
(2)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志愿填报、资格审核
(一)报考时间
1.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
2.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
https://pg.eeagd.edu.cn/ks
(三)报考流程
(四)各类型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清单
1、广东省户籍考生
(1)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2)上传本人户口簿原件电子版;
(3)上传本人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电子版;
2、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
(1)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2)上传本人户口簿原件电子版;
(3)上传本人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电子版;
(4)上传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
(5)上传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原件电子版;
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
3、现代学徒制考生满足上述1、2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2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温馨提醒: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可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得再修改院校专业志愿。
四、考核内容
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公布,请留意我校招生官网(http://zsw.gzkm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
(二)考核内容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等方式。
五、单项免考条件
(一)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核。
(二)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
六、免试录取办法
(一)取得与所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二)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三)符合以上条件考生,打印填写《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1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免试申请表》(阅读原文或者识别二维码下载),与佐证材料一起发送到gzkmuzsb@126.com 邮箱。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办审核可免试录取。
七、录取原则
(一)考核“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两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分别按40%、60%折算成考核总分。单项免考成绩按80%分折算计入总分,单科缺考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二)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各专业按照退役军人、三类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和普通类型考生三种生源类型,根据公布的生源类型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划定分数线和录取。若某专业退役军人或三类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生源超出计划,超出部分将和普通类型考生一起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预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成绩按满分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优先录取。
(五)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分不低于40分。
八、录取通知书、新生注册与复查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1年10月底,由我校统一发放。
(二)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于2021年11月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三)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需严格核查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等材料是否同考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一致;同时采用网上核查、与颁证单位确认等多种方式对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学历文凭、户口资料、劳动合同等各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按规定取消录取考生入学资格后产生的空额计划不进行补录。
九、人才培养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现代学徒制学籍管理
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学籍管理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办理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专业。
十、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具体标准执行物价部门相关规定。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三)学费优惠和资助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一)所有关于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招生录取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若因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四)对通过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
十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9月19日前 |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
9月22日14:00至 27日14:00 |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9月22日14:00至 30日10:00 |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及复核 |
9月30日 | 处理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
10月9日至10日 | 招生院校完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
10月14日前 | 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
10月18日前 |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
10月18-25日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生成录取名册供招生院校下载 |
10月26日前 | 招生院校完成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一)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电子邮箱:gzkmuzsb@126.com
咨询电话:020-84560708、84560798、84567663
联系人:李老师
招生咨询QQ:1963854464
咨询Q群:704467320
(二)广州市侨大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141号B座侨大教育2楼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1812236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