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医学类各专业、市场营销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护理学各专业、英语、针灸推拿学各专业在主校区沈阳校区办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邮编:110032);
药学类各专业第一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其他学年在大连校区,其中中医学(中药方向),中药学(英语班)第一、二学年在沈阳校区办学,其他学年在大连校区。地址:大连市双D港生命路1路77号(邮编:116600);
高职(专科)各专业在沈阳市苏家屯校区办学。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邮编:110101)。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本硕连读各专业学制7年,学习年限为7年;本科各专业4-6年;学习年限为4-6年;专科(高职)各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三校生护理专业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年。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约17.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112万元,图书95万余册。
二、计划说明
1、各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无男女比例要求。
3、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 业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005 | 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方向)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英语班)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信息工程方向)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针灸方向)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中药方向)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 | 中医学类(骨伤方向) | 七年 | 医学 | 医学硕士 |
100501 | 中医学(英语班) | 六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100501 | 中医学 | 五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100505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100501 | 中医学(骨伤方向) | 五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英语班) | 六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0814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学士 |
100802 | 中药学(英语班) | 五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学 | 文学学士 |
100701 | 护理学 | 四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100701 | 护理学(英语班) | 四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100802 | 中药学 | 四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康复医学方向) | 五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100801 | 药学 | 四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08110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学士 |
110202 | 市场营销(中药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学士 |
100803 | 药物制剂 | 四年 | 医学 | 理学学士 |
110302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学士 |
110202 | 市场营销(医药物流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学士 |
100502 | 针灸推拿学 | 五年 | 医学 | 医学学士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 | 三年 | ||
530305 | 药物制剂技术 | 三年 | ||
530402 |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 三年 | ||
620108 | 医疗保险实务 | 三年 | ||
620404 | 医药营销(药品营销方向) | 三年 | ||
620404 | 医药营销(医疗器械营销方向) | 三年 | ||
630108 | 针灸推拿 | 三年 | ||
630201 | 护理 | 二年 | ||
630201 | 护理 | 三年 | ||
630201 | 护理(英语班) | 三年 | ||
630402 | 医学生物技术 | 三年 |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
630406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年 | ||
630407 | 医学营养 | 三年 | ||
630408 |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方向) | 三年 | ||
690401 | 法律事务(医事法律方向) | 三年 |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中医药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执行,本硕连读七年制各专业在外校就读期间按就读学校标准收取。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严格执行辽教[2006]76号文件《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3、奖、贷、助学金:普通本科设有学校奖学金、海外校友奖学金、富士计器优秀学生奖学金、李政育优秀中医学子奖学金、中华传统医学会寒窗学子基金、香港京都念慈庵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刘伶”奖学金、腾达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国家及辽宁省政府所设各类专项奖学金和社会资助基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及特困生基金,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服务。
高职(专科)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其中,一等奖学金占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五、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20%调档。
2、身体要求:色盲、色弱、嗅觉迟钝不得报考;任何一眼矫正到4.8但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得报考;其它疾病或生理缺陷考生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辽宁中医学院招生体检标准补充规定》。
3、志愿录取办法:
(1)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分数优先。
七、联系方式:
1、部门:
普通本科:辽宁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高职(专科):辽宁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普通本科电话:024—31207666;传真:024—31207014;
高职(专科)电话:024-89800928,89800163;传真:024-89801188。
3、本科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 E-mail:xsc@ lnutcm.edu.cn
高职(专科)网址:http://www.lzygzy-edu.com ;E-mail: jy0529@sina.com
八、发布招生章程媒介:学校校园网
学校法定代表人:马骥
学校招生录取负责人:石岩
招生录取部门负责人:
普通本科:闫海军
高职(专科):朱丽莹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07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