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5-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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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 沈阳医学院
办学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 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收对象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201 预防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2 麻醉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4 医学检验 高中 4 医学 理学
100701 护理学 高中 4 医学 理学
100401 口腔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英语班) 高中 6 医学 医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高中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高中 4 管理学 管理学
630201 护理 高中 3
630301 药学 高中 3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高中 3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高中 3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高中 3
630201 护理 中专 2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符合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相应的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拟收费4400-4800元/年,医学影像学拟收费4600-48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新生入学时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每学期40%的学生可按照综合测评总排名获得奖学金。我院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
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为120%。
2、院校志愿的录取,在辽宁省相关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根据考生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
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院校全称: 沈阳医学院
办学地点: 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 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6年专业,学习年限为6-8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语种要求: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
男女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收对象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201 预防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2 麻醉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4 医学检验 高中 4 医学 理学
100701 护理学 高中 4 医学 理学
100401 口腔医学 高中 5 医学 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英语班) 高中 6 医学 医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高中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高中 4 管理学 管理学
630201 护理 高中 3
630301 药学 高中 3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高中 3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高中 3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高中 3
630201 护理 中专 2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专升本字样。符合沈阳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医学院相应的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普通本科口腔医学为47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拟收费4400-4800元/年,医学影像学拟收费4600-4800元/年,具体收费标准按新生入学时物价局最新批件为准,其余专业为4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退费。
奖学金、助学金情况:我院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确实困难新生可以持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核实后先入学,再缓交学费。我院设有奖学金评定制度,每学期40%的学生可按照综合测评总排名获得奖学金。我院按照国家和沈阳市奖学金和助学金相关政策,为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下发奖助学金。
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为120%。
2、院校志愿的录取,在辽宁省相关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院在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定分数级差。根据考生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取满为止,若某专业录取不满时,由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院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我院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报考我院临床医学(英语班)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划定),其它无相关科目或加试要求。
其它规定: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沈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章程的解释权。
3、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