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简章
时间: 2018-06-1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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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医药学院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简章
根据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18〕315号)文件精神,我校从今年起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
一、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招生计划表
我校在湖南省内招收定向本科医学生(临床医学专业),招收计划为理科60名。
市州 |
县(区、市) |
计划数 |
县(区、市) |
计划数 |
备注 |
怀化市 |
鹤城区 |
2 |
新晃县 |
3 |
生源不足时,可先在本市州范围,再到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录取。 |
洪江市 |
16 |
沅陵县 |
1 | ||
会同县 |
4 |
中方县 |
4 | ||
靖州县 |
4 |
溆浦县 |
3 | ||
通道县 |
22 |
|
| ||
湘西州 |
吉首市 |
1 |
|
| |
合计 |
60 |
二、报考条件
定向医学生只招收农村生源。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农村户籍信息由考生在签订协议时提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3.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规定。
如报考考生提供信息不实,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录取办法
今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分数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科二批控制线降低20分内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降分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无法调剂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四、资助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五、签订协议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局将预录名单通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县市区做好预录学生的协议签订工作。学校根据签订协议情况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未及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或转专业学习。
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未按签订的协议就业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与湖南省住院医师招录、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招生录取等信息对接。
六、就业政策
定向医学毕业生根据协议,按照定向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的安排,到定向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同时,按政策要求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其培训期3年计入服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