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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0-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808 收藏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在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 人像对比

    1. 核验对象:未进行人像对比核验失败2021级新生(含预科班转入学生);专升本入学新生。(附件一:人像对比二次核验新生名册(含专升本))

2.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像对比核验工作)。

3. 核验地点:教学大楼915

4. 核验时间:2021109

5. 具体时间安排:

8:00--9:30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9:30--11:00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11:00--12:30商学院

12:30--14:00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14:00--15:00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15:00--18:00设计艺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二、 纸质档案审查

(一)档案材料补充

根据天津、江苏、山西和广西四省关于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要求,已将所有被我校录取新生的高考录取材料分发给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及时补充到学生纸质档案中。

(二)高考加分证明材料审查

1. 审查对象:享受高考加分政策的2021级新生(含预升本学生)。(附件二: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新生名册

2. 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3. 完成时间:20211020日前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根据附件二中学生享受高考加分分值,审查该学生纸质档案中是否有相应分值的加分证明材料。

2)撰写《✘✘学院关于审查高考加分证明材料的报告》,并实行复查人、审核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会签”的工作机制,会签后的报告送交招生就业处(联系人:谭文莉1397477582661312)。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人像对比二次核验新生名册(含专升本)

附件二:享受高考加分政策新生名册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工部

20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