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渝教计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面积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00万册,电子图书189万余种。学校设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已形成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理学、农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7个,3个市级“人工智能+”学科群;本科专业61个,27个专业获批国家级、省部级特色专业(群)、一流专业。近五届获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6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招生考试办法的制订、招生过程的监管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校领导、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招生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是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二级学院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职责、考试标准和纪律要求,加强过程管理,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重庆三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2—2024届)重庆三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如考生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不得报名。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学科门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安全工程 |
工学 |
10 |
两年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理学 |
10 |
两年 |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6月20日 17:00 截止。
(二)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信息表(附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扫描成PDF格式后(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和签字后打印扫描版各一份)打包统一命名为“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人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372185483@qq.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清晰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错填、漏填、弄虚作假等后果自负。
4.报名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以我校指定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重庆三峡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将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考生告知。
六、录取办法
(一)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重庆三峡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不收任何费用。
(二)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即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其中专业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分学费为所学学分*60元/学分。
(三)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依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安全工程专业学费预收6250元/人·年,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专业学费预收3750元/人·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住宿费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按学生实际入住的宿舍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为1000—1200元/生/年。
八、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 2 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
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二)资格复查
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4天。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体检
录取新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选拔条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电话:023—58106893,邮箱jjjcs@sanxiau.edu.cn。
十一、其他
(一)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
邮编:404020
学校网址: http://www.sanxia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anxia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58102264
(二)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三)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重庆三峡学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