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川美术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川美术学院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学院,座落在美丽的山城重庆。她以完善独特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思想、卓越的艺术成就享誉国内外,成为我国美术高级人才的培养摇篮。
四川美术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高等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现任院长:著名油画家罗中立教授。
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原则
四川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招生文理兼收。除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和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参加专业考试外,报考我院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
按照教育部教学司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单科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部分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排队,择优录取。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500分(原始分)以上者,我院将按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2006年高考数学成绩将计入总分。
文化课统考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专业考试成绩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办法
雕塑专业、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版画与印刷设计、水彩画、综合艺术)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室内外空间设计、图像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摄影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总分上线和外语单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建筑学(建筑设计、景观建筑)专业在录取时,将参考数学成绩,其中20名计划在专业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在文化成绩总分上线和外语单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专业、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只参加专业报名,不参加专业测试,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新生复查、专业复试及外语教学的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专业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报考我院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奖学金和资助贫困生的有关办法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40%,并设立多项单项奖学金和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新生特别奖学金等。
“贷、助、补、减、缓”须由学生提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和申请理由必须经学生家长和家长工作单位签章确认,并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
五、四川美术学院校址
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邮编:400053
重庆市大学城新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四川美术学院校区邮编:40133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86181038
六、四川美术学院属高等专业美术院校,人才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慎重选择。
四川美术学院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