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2021年)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生简章(文字版)
根据《湖北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湖北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关于推进2021年“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及《十堰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计划面向全市招录300名“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全日制普通大专生。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目标,整合资源,精准施策,为我市农村培养一批“听党话、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留得住、用得好”,能够示范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使他们真正成为“一懂两爱三过硬”的新型农民大学生。
二、录取指导性计划
今年省分配我市招录计划300人,结合以往各县(市、区)报考、招录等情况,2021年录取指导性计划分配如下:丹江口市45人,郧阳区70人,郧西县35人,竹山县35人,竹溪县35人,房县40人,张湾区20人,茅箭区10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5人,十堰经济开发区5人。
三、招生组织
(一)报名条件
十堰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收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农村青年。重点推荐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村级产业发展带头人等符合条件人选。主要招收以下七类人员:
1.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复员退伍军人;
2.乡村振兴任务重点村(红色美丽村、绿色发展村、软弱涣散村)符合条件青年;
3.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
4.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及创业农民;
6.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人员。
7.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
(二)2021年招生工作流程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电子版登记照到乡镇(街办)组织委员处报名,并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初审。各乡镇(街办)党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结合初审情况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3),按规定要求将相关资料上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
3.资格复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初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网上报名。2021年6月19日至24日,各县(市、区)组织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本地教育部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中: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6月21日—6月23日,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209办公室集中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5.现场确认。2021年6月19日至24日,集中进行现场采像确认。具体安排如下: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本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现场采像确认(其中: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6月24日上午9点—11点,统一到市招生考试院负一楼现场采像确认)。现场采像确认时,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资料上报。2021年6月25日前,各县(市、区)将《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3)填好后上报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文杰,报送邮箱:842737293@qq.com,联系电话:8111851。
7.组织考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3日参加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理论》《农村政策》和《农业生产知识》四门。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300名。
8.录取入学。7月15日前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对往届高中毕业生在7月20日前完成拟录取考生的高考报名和体检工作。7月底前办理录取手续,8月底前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学习。
四、教学管理
专业设置:招生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分农村社会管理、种植、养殖三个专业方向,学制三年,理论学习两年,实习、实训一年。重点开设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
学习方式:“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全部安排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教学区(十堰市科技学校)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校将根据农村实际和学员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教学日程和培养模式。
五、培养经费
学费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学员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省、市、县分级负担。学员考试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被录取学员需向培养学校缴纳两年住宿费,合计1000元。教学院校及各县(市、区)对学业优秀且家庭困难学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给予适当减免或补助,以减轻学员的负担。
六、毕业待遇
1、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3、学员享受市委出台的《关于扶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回乡创业助推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关政策扶持。
学习地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教学区(十堰市科技学校—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
咨询电话:
十堰市农业局科教科: 吴 伶 8111851,15172287016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彭公泽 8651371,13986891296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柯春林 8126138,13177486883
王雅坤 8126013,15872753866
十堰市科技学校招生就业处: 周新生 5523018,1365719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