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规定
关于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1.优化录取批次设置。原二本、三本批次合并为新的第二批本科批次(其中艺术、体育类分A、B段录取),新二本批次文理类院校志愿由原来的6个增加至8个平行志愿。
体育类录取增设一本批次。
2.扩大平行志愿范围。从2016年开始,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对认可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实行平行志愿;在二本批次A段(即原二本批次),扩大本省院校平行志愿范围为所有艺术类统考专业;高职(专科)批次(含提前本科、专科批次直招士官)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即平行志愿扩大至高职(专科)。至此,在保留传统梯度志愿的同时,平行志愿成为我省高招录取的主要模式。
3.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分批公布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省今年实行本、专科分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段公布,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即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后单独划定。
集中填报志愿由原来的二次调整为四次。分别是:
2.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3.8月1日9时-8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平行志愿。
4.8月9日9时-8月1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
四次填报志愿期间,均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关于计划管理和投档录取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从2016年开始,省内外高校对招生计划的调整,须在正式投档前(除艺术类全国计划外)完成。
2.艺术类有关投档录取规则
(1)提高艺术类本科出省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又称“艺术类本科出省线”)。往年为200分,2016年提高为240分。从2016年开始,艺术类出省投档文化控制分数线将逐年提高。
(2)认可省专业统考成绩的规定。本科高校:列入二本A段的省内高校,列入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认可省专业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列入二本B段认可省统考成绩的外省和本省高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二本B段专业合格线;高职(专科)院校: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时一律使用专科(含“三校生”)层次专业合格线。
(3)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既保留了使用校考成绩实行梯度志愿的高校,又首次对认可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的外省高校实行平行志愿。实行梯度志愿的高校先投档录取,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美术与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时设3个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投档方法是:对达到省统考二本A段专业合格线和外省艺术本科文化线(240分)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统一按文化、专业总分对等折算后,文化和专业3:7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2.5×7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理综合。下同)。
各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时,投档方法遵照本规则执行,即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只适用于投档后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
(4)艺术类二本批次A段(即原二本批次)所有艺术类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法是: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征集时设3个平行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二本A段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文史、理工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看单科成绩,执行我省文史类成绩排位顺序。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对省内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育舞蹈、健美操、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空中乘务)9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6个平行志愿,对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和艺术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看单科成绩。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技术。若技术还同分,则看专业成绩。
3.考生不得自行放弃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三方的电子“契约”,是招生考试机构投档、高校录取的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考生诚信的体现。“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慎之又慎,要对所填报高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水平、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有的专业高收费)等充分了解。
4.进一步严格降分录取。在各批次录取中,如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征集志愿投档仍不满额的高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
5.进一步规范高职单招录取。从2016年起,各单招院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他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招生院校不得自行组织生源或预备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