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对口】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2025年对口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对口升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对口升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地址: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龙子湖校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黄河路校区(黄河路124号)。
第七条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实行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管理体制,有效利用河南开放大学优质资源办学,两校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统一领导、一体运作”的运行模式。学校设置有9个二级学院,32个专业,近5年就业率稳定在93.2%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和制定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及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条 招生范围:河南省。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5年应届中职毕业生。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河南省对口招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制定2025年度对口升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后续批次,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实施“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制,教学培养语种使用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我省对口升学招生相关政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同专业类别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将其按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手册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经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第七章 学生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小时12元,每月不超过480元。
第八章 学生毕业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在校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国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及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制。
学校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58525378,13333847931
监督邮箱:hnkdjw@126.com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就读地址:
普通类专业: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龙子湖北路与姚夏路交叉口)。
工业机器人专业:第一学年在龙子湖校区,完成公共基础课、部分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学年在黄河路校区,住宿条件不变。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凡是收取费用承诺录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黄河路124号
学校主页:http://www.techcollege.cn
招生联系人:娄伟 巩大港
招生咨询电话:0371-69301010、58525630、585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