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学校是一所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本科高校,建有24个二级学院,学科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制药工程和广播电视编导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2022年获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资格。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收新乡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新乡学院普通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考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2023年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和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01 |
生物技术 |
071002 |
理学 |
二年 |
150人 |
02 |
制药工程 |
081302 |
工学 |
二年 |
150人 |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将报名表(见附件)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xxyzsb@163.com。考生应对照报名条件,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面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须提交材料
1.新乡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2.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往届生需提交第一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
(三)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除照片以外其他上述材料(报名表需考生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后,和照片统一打包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提醒: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18:00。截止时间过后发送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
五、审核录取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毕业生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要求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中无不及格情况,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6月13日前在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如果报考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直接按照初审结果进行录取,否则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新乡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xxu.edu.cn/)通知。
新乡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将预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预录取的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信息采集等工作。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校管理
1.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3.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七、其他
新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
招生热线:0373-3682901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