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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 2021-02-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00 收藏

        近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重中之重,具有基础性、关键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义务教育质量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系列重要文件,都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各项事业发展都进入了新阶段。义务教育也处于由普及发展向全面提高质量转变、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人民群众从“有学上”转向“上好学”的期盼日益强烈。着眼于“十四五”乃至2035年,我省将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教育是重要的支撑和保障。目前,我省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居全国高位,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基于以上背景,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省教育厅在深入学习中央文件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调研、提炼基层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制贯彻落实措施,经多次认真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代拟稿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两办”名义印发。制定过程坚持以下总体思路:

        一是坚持精准对接。深入领会中央《意见》精神,把握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内涵,逐条研究我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政策举措,做到精准对接中央文件精神不偏差,并力求突出我省特色和亮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结合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当前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为目标,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提高落实举措的针对性和导向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我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准确研判我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既立足“十四五”规划未来5年发展要求,又着眼义务教育中长期发展远景目标,充分采纳基层一线校长教师意见建议,实事求是提出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举措,确保政策措施能够扎实落地。

        三、《若干措施》提出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若干措施》立足我省实际,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全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建立健全教育质量提升支撑体系、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

        一是强化“五育”并举。着眼于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突出德育实效,创新德育载体,充分发挥公共优质资源德育效用,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阶梯式培养新模式。提高智育水平,严格学业质量标准,创新教与学方式,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推动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帮助学生分别掌握1至2项体育和美育技能,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体育美育中考改革,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

        二是全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围绕教学管理、作业管理、教材管理、招生管理等四方面提出落实举措。教学管理强化各级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集体备课、听评课制度,做好“幼小初”间衔接,规范考试管理。作业管理强调严格控制作业量,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将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价体系,明确到2022年城区学校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教材管理强化制度落实,明确不得使用境外教材,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招生管理重在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电脑派位录取政策,严格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政策,确保所有初中均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高中,促进教育公平和初中校均衡发展。

        三是健全教育质量提升支撑体系。注重强化教研支撑引领,完善教研体系、教研制度、教研队伍建设,省级成立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改革典型培育与指导。注重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强化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发挥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注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严格“进校园”活动审批管理,要求党政负责人树立科学教育观、正确政绩观,为学校“松绑”。注重稳步推进均衡,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强调义务教育以公办学校为主,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和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建设老百姓家门口优质学校。

        四是加快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上,要求各级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校用编需求,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切实消化超编人员,鼓励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轮岗交流制度。专业能力提升上,强调落实“四有好老师”标准,抓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加强名师名校长培养和班主任等骨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提升校长专业领导力。待遇保障上,进一步强调建立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联动增长机制,落实差异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标准,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四、确保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若干措施》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的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作为建设教育强省,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落实分级分工负责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教育资金投入。落实党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牢牢把握育人方向。

        二是强化协同育人。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创建“平安校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切实纠正急功近利的成长成才观。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办好义务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