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95-22789708,0595-22789808,0595-22789648

官方网址:http://www.qziedu.cn http://www.qziedu.cn/zhaoshenggongzuo/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时间: 2015-07-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26 收藏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

招生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10号)要求,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国家高考招生规定和程序,以及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B类招生录取中,设置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并进行2次征求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置16个专业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综合分相同时,美术类文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语文、外语;美术类理科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总分、数学、外语。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