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历史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前身为美国教会创办之“英华书院”,迄今已有128年历史。曾为国家培养了如侯德榜、陈景润等20多位院士及一大批科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前国府主席林森等政治名流、福州市委第一任书记方景灏等40余位革命烈士。百年英华为我国科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福州教育史上曾有相当影响,成为福州人民宝贵的文化遗产。
由海内外校友无偿捐资及努力,1994年成为我省第一批学历文凭大专高校,校名为“福州英华外国语学院”;2001年又成为福建省首批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
二、办学特色
A、办学宗旨:秉承百年英华办学理念,以培养人才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学院的一切,由海内外校友无偿捐助,所有盈余,全部投入教育教学,扩大办学,提升质量,不图回报。
B、人才培养:突出英语强项,并与时俱进,开设计算机、物流、会计等专业,以满足海西建设急需人才。
C、强有力的教师队伍:高职称的教师占30%以上,另有省级教学名师两名,多名外籍教授任教英语口语与作文,增强学生英语能力,保证高水平教学。
D、小班教学:大部分课程以小班(30人左右)授课;师生之比为1:10左右。
E、订单式培养:与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的厦门建发集团达成人才合作培养协议,举办“悦华班”实施“订单”培养,实行学生学业、就业一条龙的培养方式。
三、办学成果:
十五年来,人才辈出。在国家、省、市各级英语演讲比赛中均获优异成绩。黄坚同学在中央电视台 “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奖赛中,为福建进入决赛的唯一选手。王超君等同学分别夺取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大学生风采赛英语演讲一、二、三等奖。陈翼同学在2008年全省高职高专非英语专业英语演讲比赛中以最高分获得特等奖。
我院办学成果得到有关领导、专家和社会各界肯定与赞许,分别被国家授予“民办教育百强学校”“民办高校先进单位”“社会满意学校”“平安校园”等光荣称号。
支教社会实践队被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工委、教育厅、省团委、省学联评委2008年福建省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团队。
四、环境与设备:
学院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为学子提供了宁静优雅的学习场所,教学设施完备,图书、计算机等仪器,生均标准均超过国家指标。宿舍,运动场、馆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为学子解除后顾之忧。
五、合作办学:
1998年英华学院与美国新泽西州(New Jersey)的世纪大学(Centenary College)结成姐妹校关系,世纪大学承认英华学院毕业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并提供每年5000美元的奖学金,从而可缩短留学时间和节省费用。同时,我院还可推荐优秀毕业生赴英国北安普顿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Northampton)、英国赫德福大学(Universitycollege Northampton)和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商科(ST、MARYUNIVERSITY)及澳大利亚留学。与2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合作办学或实训实习基地。
“尔乃世之光”,是我们百年的校训,“爱教育如生命,爱学校如家庭,爱学生如子女,爱同事如手足”的“四爱”精神,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严肃的校风,严谨的教风,严格的学风,以学生为本,催人向上,是我们管理的原则。
学院致力科学发展,着力内涵建设,以坚实的步伐迈向更为美好的明天!
欢迎八闽学子报考英华学院,我们将伴你同行,共同追求新生活!
六、2009年国家统招计划:
高职高专批:学院和各专业代码及其招生人数以省高招办公布的为准。学院设有电子商务、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室内设计技术、物流管理、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录取应届毕业生。按省招委规定,要求最低降到控制线下50分。
2、收费标准:三年制所有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五年制专业第一、二年级学费4000元/学年,第三、四、五年级6500元/学年。
3、学生公寓住宿费含水电费800元/学年。所有书籍等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4、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为贫困生开通“绿色通道”。
5、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435号执行。
七、学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浚边 邮编:350018
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60号 邮编:350007
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学院邮箱:97100@sina.com
院长电话:0591-83507044转8123
招生热线: 0591-83507014(兼传真)、83507044-8123、83598053、 87253663(小灵通)
联 系 人:严老师、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