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高职分类考试报名即将开始!高考报名的可以同时报春招吗?
最近有不少的同学在后台问高考报名了还能不能参加明年高职分类考试的报名,哪些学生可以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报名?今天就来和大家说说!
关于高中生能不能同时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高职分类考试是按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且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在高考前,因此,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即使参加过普通高考报名,也不能继续参加6月高考录取了。同样的,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未被录取,就可以继续参加6月高考了。
我们来看看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有什么区别
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已经截止;
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15日。
高职分类考试后未被录取,可以参加4月份的高考补报名,参加高考。
1、高考:2023年福建省依旧是“3+1+2“新高考模式
2、高职分类考试:自主命题
1、高考:全国具有招生资格的高校
2、高职分类:福建省内具有招生资格的院校
1、高考:“3+1+2”模式,较有难度。
2、高职招考:福建自主命题,较为简单。
参考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②.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③.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④.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⑤.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⑦.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⑧.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⑨.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⑥.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3.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根据往年的招生院校及招生批次设置,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有不同的政策,其中面向高中生仅有专科院校招生,面向中职生有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的院校招生,因此普通高中生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只报考专科院校,上本科需要参加6月高考;中职生成绩达到要求后可以填报本科院校。